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Valley | 3rd Feb 2006, 09:06 AM | 江湖傳聞 | (479 Reads)

by Tina Wainscott/Romantic Times 1998

(12)你可以研究一些神秘事件、作出假設分析以及列出常識性的真理,然後將它們以你希望的形式安排。你可以將你的想像力延伸到最極限,讓你的讀者相信魔法的的存在,即使只是短短一霎。

(11)無論你是閒逛到迷路,或者在浴缸中呆了兩個小時,你都可以把責任推給你腦海中的人物,是他們突然決定跳出來跟你說他們最深的秘密。(當然,如果你跟那些不看或寫羅曼史的人這樣講,他們可能會把你送到精神療養院。

(10)你可以以工作開支為名,購買各種愛情小說,更好的是,你還可以以工作需要名,閱讀各種愛情小說。

(9)如果你願意,可以穿著睡衣工作,最少,你不需穿長絲襪、不用化妝而且不用戴18個小時的胸罩。

(8)你可以在公共場合(或其他不安全地點)熱情纏綿,而不用擔心被逮捕。

(7)你可以成為自己想成為的女人:更勇敢、更苗條、更大膽,還有晶瑩的肌膚和濃密的長髮。

(6)你可以成為自己絕對不想當的女人:妓女,你也可以成為一個兇手。你還可以變成一個男人,你可以在轉瞬之間成為任何你想要變成的角色,而不必擔心任何不良影響。

(5)你可以培養出絕佳的平衡感。因為當你的讀者告訴你,你的書是自巧克力之後最偉大的創造時,你會輕盈地與天使共舞;而當你的編輯告訴你,你的書臭得如林堡乾酪時,你則會沉沉地跌到谷底。

(4)你可以證明,你的母親對你喜歡編故事所開的那些玩笑是錯誤的。

(3)只要你的主角允許,寫作使你可以扮演神的角色,控制你所創造的世界。

(2)你可以和性感的男人來一段韻事,而不用害怕會離婚,或者進入地獄的火焰之門。

(1)最棒的一點是,你意識到你所喜愛的工作,可以接觸到別人的生活,並可以將她們從煩亂暫時解脫出來。


[3] 情人節快樂


[引用] | 作者 | 14th Feb 2006 22:52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2]

情人節快樂!!


[引用] | 作者 加菲 | 14th Feb 2006 10:56 AM | [舉報垃圾留言]

[1]

牛仔褲+t-shirt已是不錯的上班服, 可是我更希望穿睡衣呢!!!


[引用] | 作者 加菲 | 6th Feb 2006 15:05 PM | [舉報垃圾留言]